地县综治委:
根据天综治委发[2006]字第14号文《关于做好全年综合治理工作自查的通知》精神,县人大机关对2006年度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06年度,县人大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县、街道综治工作会议和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稳定、保平安”责任书所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人大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搞好人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县人大始终将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摆在重要的位置,年初就专题开会研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机关各工委办,并明确由办公室行政科负责督查。同时,为确保“保稳定、保平安”责任书具体目标的实现,让机关全体干部充分认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担负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