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县委某某县人民
关于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意见
我县向省申报的某某乡某某村、某某村、某某镇地在村、某某村、某某镇某某村、霸在镇兰在村、胡厅镇高有村等7个村作为新农村“示范村”的创建对象,得到了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准。为了深入、全面、扎实地开展创建“示范村”活动,以点带面,示范引导,积累经验,更好地推动全县新农村的建设,根据《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创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意见》,结合我县各村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坚持以和为指导,以为统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解决农民最急迫最需要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健全和完善村领导下规范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村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