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经过一年的运作,摸清了我县县直单位国有资产“家底”,直接追回公物价值110余万元,避免了因管理不到位可能流失的财产价值210万元;查处侵犯公私财产案件4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2人;同时针对管理中存在问题和漏洞,对资产的购置、管理、处置等环节进行了规范。通过清理、整治和规范,既摸清了“家底”,强化了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清理整治国有资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县委、纪委为组长,分管财政副县长为副组长,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单位领导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该项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纪委负责协调,监察、审计、物价等部门密切配合,并指定一名县纪委常委负责协调落实,形成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