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贯彻实施《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
情 况 汇 报
县人民
(2005年月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
《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去年5月31日经湖南省十届人大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9月1日正式实施,它是我国第一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省非税收入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自该《条例》颁布以来,我县及时认真地进行了贯彻实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去年以来,我县财政非税收入管理部门完成行政及事业统筹收入万元、罚没收入万元、排污费收入万元及防洪保安资金万元,不仅全面完成年初任务,而且与前几年相比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受县人民委托,现就我县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情况
(一)加强《条例》宣传,营造浓郁法制氛围
一是积极参加全市相关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