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志编纂基本情况汇报
一、机构人员状况市地方志编纂始建于1984年4月(原名为市史志工作,为市委直属机构),1990年8月委从中分离独立(现研究室),地方志机构划归直属并更为现名,正县级事业单位。
市地方志编纂共有人员16人,其中副地级离休干部1人;县级、副县级退休干部5人。
现有在编制干部10人,其中离岗预退1人。
现有在岗人员9人,其中,主任(正县级)1人、副主任(副县级)1人、助理调研员(副县级)1人;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共有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
现设置3个科(室):秘书科2人、方志(资料室)科2人、年鉴科2人。
二、修志机构的主要工作任务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明确提出修志机构的10项工作任务。1.开展调查研究,积累资料;2.组织志书编纂;3.审定验收志稿;4.整理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