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治社会治安秩序,维护镇城地区社会稳定,同居一地,共保平安,根据上级关于“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特签订各户责任书。
一、加强本户人员的法制教育,做到人人学法、懂法、守法,严格用法律、法规约束全家人员的一切言论和行为。
二、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创建治安模范单位活动,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积极协助和政法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对违法犯罪人员敢于检举揭发,并立即扭送或报告政法机关处理。
四、保证自己的家属成员不违法犯罪,如有违法犯罪行为,不袒护,不护短,不包庇,立即报告本单位和政法部门,并劝其主动投案自首。
五、保证自己的违法犯罪家庭成员,不重新违法犯罪。
六、凡发现有书写反动标语的要及时报告局机关并立即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