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执政不是削弱,而是执政合法化的体现形式之一
按照依法执政的精神,主张,凡牵涉到人大,均应通过相应的法定程序,才能转化为国家的政令与法规。这一转化过程,可能比较顺利,也可能不顺利。由此就产生了依法执政是否削弱了的疑问。
这一问题需从两方面回答:
一方面,在中国,法治建设是在领导下进行的,把与依法执政联系起来,确是中国历史条件下的特殊问题。
执政的历史道路不同于西方国家。执政前是一个体制外政党,不合法政党,奋斗目标、都与当时的社会制度、国家不相容,因此,只有彻底推翻旧的社会制度、旧的国家、包括旧的法统体系,才能够执政。这种背景,决定了执政的合法性与社会制度的合法性、国家的合法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也决定了法治建设是在党领导下进行的。如果完全用西方政治体系运作的观点来看中国,就很难理解为什么要把与依法执政联系起来。
另一方面,什么是?笔者认为:纲领政策贯彻了,就是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