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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意见

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意见

时间:2007-6-27 7:55: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编办、省市编办关于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加强全县群机关(包括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实现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决定在全县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是巩固执政地位和完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按照、和省市的安排部署,在市编办和县委、的领导下,我县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我县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一直未建立起来,导致一些部门和乡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员超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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