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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

时间:2009-1-6 2:26:2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对外交往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提高因公出国(境)执行任务的实效,严格控制财政支出,按照和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所有财政拨款(包括差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第二章出国(境)人员条件第三条基本条件1.拥护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历清楚;2.身体健康,熟悉本职工作业务,能够承担出国(境)任务。第四条资格条件1.市管:在一届任期内,因工作需要,原则上可出国(境)考察学习一次。参加市委组织部安排的出国(境)培训班学习,原则上当年及次年不再安排因公出国(境)。2.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5年(含5年)以上的区管正职(包括区级领导兼任部门正职的副职):参加工作以来没有因公出国(境)的,因工作需要,可出国(境)考察学习一次。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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