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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宗委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报告

县民宗委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报告

时间:2016-10-21 9:05:4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民宗委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报告按照《关于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部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由维、汉、蒙、哈、回等26个民族组成,现有人口144689人(含兵团),其中:汉族96692人,占总人口的66.83%;少数民族人口为47997人,占总人口的33.17%。总面积11280平方公里,辖1乡4镇1场、境内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83中心团场和91团。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政治保持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二、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新疆自治区语言文字管理条例》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社会用字管理办法》,坚持以全面达到自治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为抓手,以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旅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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