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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查报告

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查报告

时间:2016-6-18 8:27:3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查报告今年是《农民合作社法》颁布实施的第九年,区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实质,围绕引导群众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规范农民合作社的组织行为,保护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合作社发展速度较快。截止2014年12月底,我区成立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共有农民合作社20家,注册资金5800万元,带动农户720余户。另有养殖协会1家,豆腐商会1家。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二是农民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共有1家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6家市级示范社。三是农民合作社组织和成员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合作社成立登记始终坚持不收费,面向合作社的各种收费受到严格监督,合作社盈余分配基本符合《农民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规定。大力宣传合作社法律,经常开展合作社培训。一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近年来我们利用横幅、展牌、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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