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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时间:2006-11-29 10:23:5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全体会议明确指出,“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是对十一届全体会议以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发展,是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经验的肯定和规范。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土地是农民进行经济活动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具有生存、社会保障和维护农村稳定三大功能。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成为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家庭承包经营就是赋予农民土地经营、自由分配劳动时间和处置劳动产品的权利,既适应初级阶段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又符合农业生产的特点和需求,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稳定土地承包经营关系,才能够免除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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