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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房屋租赁合同

黄冈市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13-7-28 1:49:5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座落于市(县、区)号,该房屋为室厅厨卫,门面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第二条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第三条 交验身份。(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身份证明。(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身份证明。第四条 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月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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