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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08-10-20 23:40:5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出租人(甲方):黄承租人(乙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巷、里)85号a座004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用途使用,建筑面积70.0575平方米。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租赁期限月租金额(币种:人民币)元小写大写2007年10月01日至2008年9月30日5600伍仟陆佰元整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5日前按转入个人银行帐号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币)11200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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