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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时间:2013-7-11 8:21:5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合同编号: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根据《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地址,房型,用途,使用面积平方米。二、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并且由乙方负责施工,其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元。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且乙方不负责施工,其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元。甲方应在年月日首期付50%设计费,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原已收的元上门勘测费,应自动转入设计费中)。乙方设计师在测量后天内完成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效果图各一张。三、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甲方与乙方设计师经过沟通同意,填写设计方案进程表(见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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