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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的概念

时间:2008-12-12 10:36:0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法律文书是指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或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文书、公文的总称。法律文书可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书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书。所谓规范性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有关权利机关依照职权所制定并正式颁布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它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国家立法、地方立法及各企事业单位内部规范的各项管理制度。所谓非规范性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等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有关办理刑事、民事、经济纠纷等案件和非诉讼事件的各种文书。它不是普遍的行为规范,而仅是对某一案件(事件)所涉及的当事人的法律规范,因而只对特定的案(事)件当事人有效,是一种法律事实,是适用法律的结果。这里所讲的法律文书只包括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不包括规范性的法律文书。也就是说,这里所讲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各法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按照各自的职权或权利,在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和从事非诉讼事件的活动中,为正确运用、实施法律而依法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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