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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文化市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工作计划

县农村文化市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工作计划

时间:2012-11-18 20:21:3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文化,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不断满广大农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设立了“江西省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管好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切实组织开展好农村文化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专项资金确保拨付到位,使用公开,专款专用,实现“出资、市场运作、乡镇搭台、农民看戏”。第三条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搞好调查研究,精心安排,高度重视,稳步推进,扎实做好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的安排。第二章 专项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第四条 来源:省财政安排给我县的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县级财政每年适当安排管理工作经费。第五条 使用范围:购买各级各类专业文艺演出团体到乡镇、村进行文艺演出;购买各级电影公司组织放映队到农村放映电影;乡(镇)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内容健康的文艺演出以及展览、比赛等文体活动。第六条 使用比例:购买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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