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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的探索与实践

县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的探索与实践

时间:2008-4-4 11:10:3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的探索与实践县委、信访办重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把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作为畅通信访渠道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在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了、县长信访接待日制度。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解决了许多老上访问题,得到干部群众的好评,进一步赢得了民心,增进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一、积极探索,建立县、县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去年以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创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结合县情,探索建立了县、县长信访接待日制度。(一)明确接待领导1、明确参加、县长信访接待日的领导范围。县委、,县长、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参加信访接待日接访,按照、县长信访接待日安排表顺序,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信访接待日次以上。2、明确参与、县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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