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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06-11-29 11:25:3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公开选拔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区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一批副科级干部。方案如下:选拔的职位和人数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和科级干部队伍现状,确定10名副科级职位和11名乡、街道综治副乡长(副主任)职位,面向全区公开选拔。二、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一)基本条件:应当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二)报考资格:1、范围:(1)报考副科级职位人员必须是全区群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疗单位、垂直管理单位)中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2002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具有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即2003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2)报考乡、街道综治副乡长(副主任)职位人员必须是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610办公室中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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