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方(甲方):(重点公益林管护单位)被聘用方(乙方):(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为切实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甲乙双方根据《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以及国家和省重点公益林管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重点公益林管护事宜签订此
合同。一、管护区域与面积甲方将位于县乡村,地名为的亩重点公益林委托(承包)给乙方进行管护。管护责任区四至界线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管护责任区包括:村(林班小班),分别是:村(林班小班),面积亩,生态区位为;村(林班小班),面积亩,生态区位为;村(林班小班),面积亩,生态区位为。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1、负责领导、协调、指导乙方的工作和
培训乙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法律、法规、条例等相关依据。2、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不称职的专职管护人员有权解聘。3、向乙方指明管护区域、面积、四至界线、生态区位及地类,明确管护责任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