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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局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制度

地方税务局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16-6-7 7:43:4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地方税务局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程序,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在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工作的全体人员。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遵守机关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在公务时间内擅离职守。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程序履行请休假手续:(一)主要领导请假、休假按照市委、及省局有关外出报备管理规定办理。局领导、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请事假、病假、公休假的,一律向主要领导请假,请假条报办公室备查。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向主要领导电话或短信请假,经主要领导同意,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二)机关各科室副科长及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公休假半天以内的报科长审批;半天以上的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条均交办公室备查。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向分管领导电话或短信请假,批准后及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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