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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功能的对策探讨

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功能的对策探讨

时间:2009-3-10 15:37:5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个人所得税具有两大功能,一是筹集财政收入;二是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我国个人所得税筹集财政收入的职能确实发挥着应有的作用,但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的功能所收到的成效却不尽人意,工薪阶层成为缴纳个税的主力军,而对一些收入来源渠道多、收入隐蔽性大的阶层,往往没有起到相应的调节作用。这与个人所得税调节贫富差距的出发点相悖。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诞生于1980年,随着改革开放后与外国的交流,到我国工作的外国人日益增多,为了维护我国税收权益,遵循国际惯例,需要制定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法律法规。为此,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并同时公布实施,免征额规定为800元。同年12月14日,经批准,财政部公布了《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对我国公民和在我国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同样适用。至此,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税制度开始建立。1986年,根据我国社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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