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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厅信访工作制度

国土资源厅信访工作制度

时间:2007-9-22 15:03:2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来信登记制度1、及时拆启、装订群众来信,保证信封、信文、附件完整,并加盖省国土资源厅收信章。2、所有来信必须登记编号,根据来信提出的不同事项、不同情形进行摘要登记,对投诉请求、信访事项,应当摘录投诉请求及事实理由,并将信件的主要内容输入电脑。3、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来信内容,区分不同情况,在15日内予以转送、交办。对重大、疑难信件摘报厅领导批阅后交办、转送;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信件书面函告当事人;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信件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关部门提出。4、对有详细通讯地址的、署名的来信,应将来信的办理情况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来信人。二、来访接待制度1、热情接待,不得刁难、歧视、压制信访人。2、帮助信访人如实将反映的情况填写在“来访登记表”上。3、对书写有困难的信访人,应当如实记录信访人的投诉请求事项。4、正确解答上访人提出的问题,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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