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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施干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的通知

关于全面实施干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的通知

时间:2008-3-30 14:31:4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根据《2001年-2005年水利行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水利部关于干部理论学习考核暂行办法》和《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把干部教育培训与干部考核、上岗任用、职务晋升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水利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实施干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现就做好教育培训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了干部参加脱产培训5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的要求。今年的组织工作会议又提出了“每年要抽调五分之一的在职干部参加培训,5年内使全体在职干部轮训一遍”的任务。《选拔任用条例》规定,提拔担任职务的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之一是在5年内累计要参加3个月以上的培训。这不仅是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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