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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联责考核规定

公司领导联责考核规定

时间:2007-6-13 7:51:0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联责考核规定1总则1.1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责任追究,促进生产一线、特别是生产班组和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执行。原考核规定自本规定执行之日起自行作废。1.3本规定的考核解释权在公司安监部。2联责范围检修部余元庆、袁向群运行部郑忠党、吴增淦、营销部孙庆涛戴蒋3职责内容3.1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深入联责部门,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指导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督促ⅱ类及以上缺陷的及时消除,并能经常了解生产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了解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劳动互保活动情况。3.2根据安全责任追究的考核原则,领导的月度综合奖和联责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挂钩考核。4考核规定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执行。5考核办法5.1考核规定中的月度综合奖,系指事故、障碍发生当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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