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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座谈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3-6-4 19:02:0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各位领导、同志们:《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十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是我国农业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我市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进一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增强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有利于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切实依法履行好职责,我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今年来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下面,我简要汇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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