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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时间:2013-7-28 3:25:3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因工作需要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履行常年法律顾问应尽的义务,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二、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该内容):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一般性的经济合同谈判。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5.为甲方了解债务人及业务相对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提供服务。6.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控提供服务。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三、根据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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