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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当心跳出个麻烦

跳槽,当心跳出个麻烦

时间:2009-1-6 4:08:4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有道是人往高处走。为高薪、为发展、为了一个顺心的工作环境亦或只是为了体验一下“跳槽”而“跳槽”,已成为现代职场的常态。人们早已从道德的层面接受了“跳槽”的行为,而且只要跳的不是过于频繁,用工单位大多也不会介意。但是,近来因“跳槽”而引发的诉讼案日渐增多,这不能不提醒要“跳槽”的人们注意,“跳槽”可以,但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加强契约意识,不可违约“跳槽”小王和小李都是某大学98届毕业生,与一家铸造厂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单位违约金4万元。去年5月,他俩向厂方提出辞职。按照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小王和小李提前解除合同,应当赔偿违约金。但两人认为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厂方故意刁难他们被迫签下的,因此拒付。单位恼火了:为了吸引这两名大学生来厂工作,厂方帮他们解决了户口问题、宿舍,2000元的月工资大大高于一般职工,厂长甚至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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