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制度

时间:2008-8-29 1:11:4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局会议局会议由、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由或召集和主持。视情况邀请与会有关人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和落实上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研究和决定有关组织机构的变动和干部的任免;研究和决定党支部和的有关重要工作事项;研究和决定机关后勤工作的重要事项;研究和布置本单位建设工作;发挥民主,互相交换意见,总结工作。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二)局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参加。根据需要,其他列席人员由局长指定。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长不在时由受委托的副局长主持,指定专人记录。主要内容:通报情况;检查部署工作;研究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分管领导对需要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作好准备。会议确定事项,需要形成会议纪要或通知科(室)、直属单位执行的,由办公室承办。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三)会议议主要内容是《章程》和《准则》,检查贯彻...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