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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住宅区业主管理章程

城市住宅区业主管理章程

时间:2008-1-30 9:03:0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条 __住宅区业主管委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__经济物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__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社团登记部门贪污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发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第二条 本管委会接受审计署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第三条 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第二章 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第四条 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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