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小区业主章程

小区业主章程

时间:2007-11-20 8:38:4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北苑小区业主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昌邑市北苑小区业主,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在实施物业管理工作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非法人组织。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第二条本业主接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第三条业主的宗旨是: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环境。第二章业主的产生及职责第四条本业主由本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第一届业主,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