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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之道以及早熟的中西法律文化互动说

中庸之道以及早熟的中西法律文化互动说

时间:2007-11-19 8:07:3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中庸之道以及早熟的中西法律文化互动说陈永苗——中西法律文化交汇以来,各种解决方案流派纷纭,令人难以自持。然左右逢源、最受欢迎的“调和说”、“互动说”,虽历经百年有余,依然停留在号召和主张的层次,没有建构一个成型的学说体系。各种该类学说衣冠之下,空疏如也。相反倒是执于一端的西化派为中国法律现代化做出卓越贡献。——其实这种学说是在中国传统中道之道影响形成的,却未能得其神髓,而是“庸俗中庸主义”。孔子所说的中庸,是指过犹不及,恰到好处的状态或达到此种状态的行动取向。然这仅是“圣人”能抵达的境界,如果“用其中于民”(《中庸》第六章),能够出现的仅是“折衷主义、平均主义、不彻底主义、庸碌主义、庸俗主义、妥协主义、甚至所谓的投降主义(冯友兰,1940),只能引起孔夫子的悲叹:“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庸也》)。因“人人可成尧舜”而将中庸之道推广为社会普遍遵守的原则,流弊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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