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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方案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方案

时间:2009-1-6 10:46:3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医疗保障救助制度,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民保字(2008)29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救助对象(一)持有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对象);(二)持有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户(包括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三)持有县民政部门发放的《安徽省定期定量抚恤补助证》的重点优抚对象;(四)持有县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定期救济证》的重点社会救济对象。二、救助病种(一)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二)急性脑中风;(三)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四)严重心脏病;(五)重型肝炎;(六)艾滋病;(七)重症精神病。三、救助标准(一)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一次性救助2000元;(二)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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