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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联社开展案件专项治理经验做法

农村信用联社开展案件专项治理经验做法

时间:2009-11-25 13:30:1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农村信用联社今年以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取得了卓有成效,他们的主在做法是:一、所做的主要工作㈠领导重视,制定方案1、成立了领导小组。一是于2005年元月17日以长信联发[2005]6号文件成立了以联社主任赵运锴为组长,联社副主任、监事长为副组长,业务、稽核、人事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控内管检查领导小组。二是成立了以联社主任赵运锴为组长,监事长黄玉为副组长,邓宏芳等人为成员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一是以长信联发[2005]53号文件制定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特别是对工作内容中的检查环节按岗位、业务种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二是为了遏制案件的发生,促进依法合规经营,以长信联发[2005]40号文件制定了“三无”(无五类案件、无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无违规违纪案件)活动规划,对“三无”活动的内容及标准作了详细的规定,并提出了奖惩办法。三是以长信联办[2005]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信用社逐项开展自查整改,查找根源,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了书面报告,上报到县联社。3、提高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了案件防范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联社主任赵运锴同志全面传达了省、市、县关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并根据信用社实际情况,全面部署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层层签订了案件防范责任书。为了预防案件差错事故的发生,保障信用社人、财、物的安全和业务经营的稳健发展,针对全县信用社和联社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职责,起草并层层签订了案件防范责任书,将业务、财务会计、计算机和安全保卫的操作风险,以及员工的道德风险等管理内容,全部纳入了案防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的范围。由“一把手”负责,层层签订并落实,共签订案件防范责任书221份。三是按月对业务经营指标进行了风险预防分析的情况报告,将当月的基本情况、值得关注的风险问题和后期工作的注意事项,按月进行了情况报告,做到问题早发现、重大事项早知道、案防风险早掌握。四是对重点帮扶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一对一的帮扶档案。㈡组织实施,突出整改1、以清产核资为契机,开展了突击性综合检查。县联社于7月4日至7日对全县信用社13个营业室和7个分社网点进行了突击性检查。本次检查分四组,联社班子成员分别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突击性检查内容主要是现金库存,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抵质押品,往来资金的勾对,会出岗位的设置,印、押、证的分管,重要岗位人员的谈话情况,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并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督促各信用社迅速整改,联社检查组分别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2、以内控制度为优先,开展了业务、财务大检查。2005年6至7月,联社对全县信用社13个营业室和7个分社的财务、信贷进行了综合性检查。信贷方面主要是检查了贷款发放的合规性、信贷基础管理、不良贷款的真实性、风险性等;财务方面主要是各岗位操作程序、会计规范化检查等。通过检查对各信用社存在问题的16名直接责任人处于罚款6100元,并在全县进行了情况通报。3、以预防为载体,对全县计算机进行了全面检查。今年以来,联社对全县信用社13个营业网点计算机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两次检查。主要是操作风险防范的检查:微机主管和操作人员的代号密码及权限管理、电子汇兑岗位设置及授权管理、微机操作人员离岗退出注册状态等规定。在检查的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都现场进行了整改。4、以“勤查、严管、重罚”为原则,组织了四次安全大检查。一是对全县信用社13个营业网点和7个分社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进行了四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能现场进行整改的都督促整改到位,不能现场整改的提出了整改方案,并进行了复查。通过检查,信用社员工的案件防范意识得到了增强,综合防范能力得到了提高。二是对2004年度的安全工作责任制进行了严格考核兑现,并以长信联发(2005)18号文件下发了2005年安全保卫的意见;三是建立健全了安全规章制度,人人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制221份,并层层签订了联防协议、防抢防盗防火应急实施方案、岗位目标责任书;三是坚持按月学习制度,做到逢会必学,让员工的思想素质和动态进一步得到稳定提高,主要是抓了员工的《实施纲要》、《学习纲要》和《信访条例》、《内保条例》的学习和测试工作,落实了学习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重要岗位交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预警排查制度和安全检查督查制度等。5、以稽核监察为主,认真开展了序时稽核和专项稽核。今年,对全县2004年和2005年的上半年业务经营实行了序时审计,并对2005年的决算后续稽核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同时,对2005年综合业务考核的真实性、盘活资金、营销贷款及托管资金、增资扩股、清产核资和班子成员离任、轮岗交流人员进行了专项审计。通过稽核检查,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且容易形成操作风险的,以处理决定书的形式下发到各信用社,并督促整改,对部分内控制度不完善的,向联社和职能部门进行了反馈,并对部分内控制度进行了完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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