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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报告

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报告

时间:2013-7-20 6:00:5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报告一、自查背景《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span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于2012年12月28日发布,并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该决定重点对原《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做了修订,主要有四个方面:1、提高劳务派遣机构资质门槛(第五十七条)。要求劳务派遣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原为五十万元),还须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于2014年7月1日前(期限一年)完成。未达标的不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2、严格用工单位派遣岗位的限制(第六十六条)。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定义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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