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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办法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办法

时间:2008-10-12 12:01:4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办法为了贯彻市委办公厅、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区县级以下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本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根据上海市四部委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组织办法和区委有关要求,特制定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办法如下: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牵头单位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委、区审计局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根据区委要求,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区委组织部。联席会议成员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二、联席会议的职责(一)讨论、商定干部和区管企业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计划草案(包括计划之外确需增加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报区批准;(二)交流、通报执行两个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情况;(三)研究、解决执行两个经济责任审计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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