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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市保障失地缺地农民利益暂行办法

XXX市保障失地缺地农民利益暂行办法

时间:2006-5-22 15:15: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保障失地缺地农民利益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项目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但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失地缺地农民越来越多,从根本上保障其生活需要已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为确保失地缺地农民的利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省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解决失地缺地农民就业和保障问题,要遵循能承受与群众能接受相结合、统一制度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多方筹资与明确责利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搞好配套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全市范围内,经依法批准,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统一征地,按《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被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且土地被依法征用后人均农业用地不足0.3亩(含0.3亩),难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失地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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