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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工作制度

秘书处工作制度

时间:2008-9-23 10:24:1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了加强秘书处工作的管理,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确保协会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做到协会工作人员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制度:1、秘书处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每周实行六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天轮值,即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夏时14:00—18:30)为正常工作时间。周六、周日轮班,值班时间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2、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签到,做到不谎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提前一天书面向协会执行副会长或秘书长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3、迟到、早退,30分钟内一次扣10元,超过30分钟一次扣30元;请假按天计算,不发薪金;旷工每半天扣50元;无故连续三次或每月累计二天不上班,开除并加罚300元。4、秘书处工作人员,应按分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要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如因自己工作失误或个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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