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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先教育活动联络员制度

党先教育活动联络员制度

时间:2006-11-29 23:31:2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省直属单位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络员制度根据《关于在开展以实践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关于开展以实践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及《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的部署和要求,为更彻底深入的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效率及开拓创新,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局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络员制度。一、联络员的组成1、各直属单位明确本单位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络员一人。2、联络员一般应为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或至少是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办公室成员。3、联络员应已深刻学习领悟及相关文件的精神,熟悉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情况及相关进度。二、联络员的工作职责1、认真学习领悟局里下发的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相关文件精神。2、负责与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和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了解、掌握省局有关精神同时反映本单位的情况和意见。3、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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