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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厦门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时间:2013-7-28 2:40:2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房屋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厦府地号建设用地批文,拆许字第号,厦国土房拆通号第拆迁通告,因项目建设需要,乙方所承租的位于路(街、巷)号的房屋(承租合同号),应予拆除,甲、乙双方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计价标准进行协商,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拆除乙方所承租的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行货币补偿方式。1、乙方承租非住宅房屋经营性店面平方米,办公、工厂、仓库方米;经评估,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元/平方米,计人民币:。按《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甲方应付给乙方人民币:。2、附属物建筑面积平方米,经评估计人民币:。二、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补偿补助费共计人民币:。1、房屋装修补偿费为人民币:。2、有线电视、电话等补助费为人民币:。3、乙方承租办公、工厂、仓库建筑面积平方米,按7元/平方米;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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