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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管理制度

招待管理制度

时间:2007-11-21 8:39:0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接待招待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制度化建设,促进招接待工作规范化管理,节约招待费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接待原则:热情礼貌、廉洁节约、对口接待、定额使用、严格控制、统一管理。第三条实行按业务关系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口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定额管理,超支自付。全局性会议和综合检查接招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按实支出。第四条招待范围。(1)市级以上领导到我区调查了解情况,检查指导工作需招待的;(2)区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需招待的;(3)兄弟县区部门到我局交流工作需招待的;(4)各乡镇、办事处领导和民政办来我局办理业务工作需招待的;(5)其它因工作需要需招待的。第五条接待办法。区级领导、市局副局以上领导、以上领导以及兄弟县区的局长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其他领导接待。市局各科室、区直有关部门、兄弟县区和乡镇(办事处)领导按业务关系对口接待。第六条招待定额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年定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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