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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一天罚一千”,谁给的权力

“旷工一天罚一千”,谁给的权力

时间:2008-9-24 20:45:0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旷工一天罚一千”,谁给的权力毛建国来源:《齐鲁晚报》如果碰到无良老板,单纯依靠工会、员工自身的力量,很难对用人单位形成制约,种种内部苛政也就会沉渣泛起。公,文?有.约9月21日《广州日报》报道,日前,广东佛山一企业出台规定,“站姿不标准会被认定为工作散漫,可能被罚掉一个月工资;旷工一天最高罚1000元”。该企业的21名保安因为没有在新出台的管理制度上签字,全体被辞退,该企业表示,“重罚”只是为了加强管理力度。公,文?有.约这个“重罚”到底有多重?据了解,《劳动法》规定,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对员工的罚款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而该企业保安的月工资为1200元,换算下来,对员工的罚款每月最多240元。由此可见,“旷工一天罚一千元”的规定是藐视法律。公,文?有.约“苛政猛于虎”,这种企业的内部苛政为何能出现呢?《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修订内部管理制度时要与工会或者全体员工共同协商,因此,如果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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