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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荒地租赁协议

林地荒地租赁协议

时间:2010-3-10 10:35:2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甲方:6组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6组房林地、荒地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一、租赁面积40亩。二、租赁期限:30年,即:从2005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三、租赁单价及租金给付方式:开始十五年的租金为人民币8元/亩/年;后十五年的租金为人民币10元/亩/年;租金给付方式为每两年付一次,签订协议时,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以后乙方在每年的第一个月15日前付清当年租金给甲方。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承租范围内现有的归乙方所有。2、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他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3、甲方必须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4、甲方不得在乙方承租范围内或周边野外生火,否则,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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