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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租赁协议

门面租赁协议

时间:2005-5-31 16:53: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门面租赁协议甲方:门面所有者乙方:门面租赁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慎重协商,特对街号(门牌)所属之门面租赁事宜形成如下协议:1、租赁时间:农历2004年12月25日至农历2005年12月25日(即一年的租赁期)。2、租赁金额:人民币壹千贰佰元整(1200元)。3、甲方和乙方都要求封门面的后门,互不影响对方。4、门面的电费由乙方支付,由乙方负责安电表。5、乙方不得损伤墙体和门面内的设施设备(室内日光灯一盏和吊扇、室外白炽灯能正常使用)。6、乙方允许甲方在门面外做不与乙方相冲突的生意。7、涉及门面出租的税收均由乙方负责。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特此协议,不得反悔。协议人:甲方乙方见证人:农历200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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