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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信:有关底薪的问题

辞职信:有关底薪的问题

时间:2009-11-9 22:11:0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问题:你好,我是一家公司的话务员,我每个月的工资都是从话务量里计算,没有底薪,不知道这合法吗?而且如果有迟到或者请假还得扣钱,这样的做法是否也违反了劳动法呢?请帮助我,多谢。答复:1、你每个月的工资都是从话务量里计算,实际就是按营业额提成办法支付的计件工资。所以,是合法的。计件工资不能同时实行综合计时的工作时间,综合计时是某些生产季节性比较强的企业才实行,而且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2、_9月30日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六条规定:“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x(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实行计时工资制、计件工资制。选择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综合计时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等不同的工作时间安排,后两者需要经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才可实行。4、同时,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你每月的提成工资如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可以要求企业补足发放。5、《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最低工资率。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必须进行合理的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按时、日、周、月确定的相应的最低工资率。”6、《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7、综上所述,你所在单位实行计件提成工资是合法的,但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而且不包括加班加点和保险、福利待遇等工资在内。即计件工资也要合理计算加班加点工资。8、至于迟到、请事假,企业有权按规定扣除工资。因为《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如果劳动者有迟到等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和请事假的事实,都属于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另外,劳动者需遵守企业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企业有权对违反者予以合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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