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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旺镇联合养殖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兴旺镇联合养殖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10-7-24 9:10:0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兴旺镇联合养殖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协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维护会员的经济利益,促进协会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财会人员管理制度:1、协会会计1名,出纳1名,财务监督员5名,该7名人员由协会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2、财务主管由副会长担任。3、财务人员变换,须通过理事会提出意见,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二、现金、存款、管理制度:1、协会货币资金的收付,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开支由主管财务的副会长审批,财务监督员审核。2、出纳应逐日逐笔按时登记现金日记帐,逐月与会计核对现金金额,并互在对方余额栏签名盖章。3、库存现金实限额管理,一般控制在200元以内,业务量大时不得超过4000元,余下现金一律存入协会在信用社开设的专户内。4、因公务须借现金,必须经财务主管审批,并在办完公务后10日内结清帐目。5、严禁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严禁白打抵库,挪用公款。三、财务收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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