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山阳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山阳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08-12-6 19:02:3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山阳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镇集体经济组织的特点,特制定如下制度:一、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实行预决算管理,每年初,在充分发挥民主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坚持“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财务预算方案。财务收支预算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行,并及时向村民公开,报镇农经中心备案。全年财务收支必须按计划执行,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二、记账报账制度村会计负责对结账票据的审核把关,对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不全的票据一律拒收。在每年双月的25—30日,到镇农经中心进行二次审核后,与记账员结清所有库存票据,村会计结账后的现金余额不得超过30000元,决不允许白条抵库,镇农经中心要不定期地对各村(居委会)现金库存进行盘点。发现挪用公款3000元以上的,报镇、执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