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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关于校属实体机构设置或调整

大学关于校属实体机构设置或调整

时间:2008-3-30 14:41:5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使学校的整体结构和办学规模更加科学,校属实体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更加有序,并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也为使各单位要求设置或调整校属实体机构的申请报告能及时得到书面答复,现就大学校属实体机构设置或调整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做出如下规定:一、大学校属实体机构设置或调整申请报告的归口部门为“大学发展规划部”。二、校属实体机构设置或调整的申请与审批程序为:1、大学各单位要求设置或调整校属实体机构,应首先向发展规划部提交《机构设置或调整申请报告》。2、发展规划部针对某机构的具体情况,组织召开由校内相关专家及其他人士参加的若干专题研讨会,广泛征求意见。3、发展规划部组织召开大学发展规划专家组会议,结合征求的意见,对《申请报告》进行充分论证,并提出初审意见。4、发展规划部将专家组对学术机构的初审意见提交大学学科规划审议;将专家组对非学术机构的初审意见提交大学事业规划审议。5、提交大学规划审议。对学术机构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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