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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法律业务委托合同(二)

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法律业务委托合同(二)

时间:2014-7-7 6:06:5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甲方: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律师事务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甲方特委托乙方为法律顾问,办理有关a股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法律事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一、甲方就a股发行及上市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接受委托,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完成受托工作,并指派、律师为本合同项目的经办律师。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a股发行及上市工作:1.参与公司重组方案的制订、协助起草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方案;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5.出具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法律意见书;6.参与讨论招股说明书;7.参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三、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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