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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法律业务委托合同

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法律业务委托合同

时间:2013-7-28 2:42:3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甲方特委托乙方为法律顾问,办理有关a股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法律事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 甲方就a股发行及上市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接受委托,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完成受托工作,并指派律师为本合同项目的经办律师。第二条 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1.参与公司重组方案的制订、协助起草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方案;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5.出具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法律意见书;6.参与讨论招股说明书;7.参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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